关于2018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
大赛项目申报阶段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参赛高校团委: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团闽委联〔2018〕7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赛事组织、项目申报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一)赛事流程
3月至4月,由各高校组织本校预赛或评审,并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开放后进行校级、省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
5月,举行全省复赛,由省评委会对各高校报送项目进行评审,参考《“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评出若干参赛项目进入全省决赛。
(二)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在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三)项目申报
1. 实行分类、分组、分方向申报。参加竞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分为“互联网+”、乡村振兴战略、新业态发展等方向。
(1)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章程》第十七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申报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2.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等。
(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2)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财务报表等)。
(3)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二十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4.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相关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至三明学院团委。其中,纸质版一式1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
5.4月 13日前,各高校汇总参加全省复赛项目,依照上述有关要求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每校项目不少于10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
(四)评审有关事项
1.复赛前,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省评委会。
2.对于复赛参赛项目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创业机会: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
(2)发展战略: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3)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4)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5)管理团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成员的分工和互补;公司的组织构架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3.决赛期间的评审环节、评审规则将于复赛后公布。
4.复赛、决赛阶段,省评委会将针对已创业、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由省评委会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一定的加分。
二、第七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
(一)赛事流程
3月至4月,由各高校团委组织本校初审及实地考察工作,并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开放后进行校级、省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
5月,举行全省复赛,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高校团委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和项目进行评审,按评审得分的高低,拟定出80个申请项目作为拟授予奖项项目,其中排名前45位的申请项目将获得参与第七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标兵)评选资格。
(二)参赛范围及形式
1.项目申请人必须为在省内创业、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学生(截至2018年7月1日)。其中,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三)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申报项目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注册登记地点在福建省内,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大赛规定、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其中,在学校内实际运营的,须提供由校团委开具的校内运营证明,方可申报该赛事;开立网店的,须提供网店实名认证信息,方可申报该赛事。
3.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自2017年10月1日起,申报项目法人不得变动、大学生团队持股比例须大于50%。已获得“创业之星”(标兵)奖项的不可申报,“创业之星”提名奖不重复授予。
4.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个人征信报告、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运营报告(附件3)、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使用“天眼查”网站自查截图、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表、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团队成员学生证或毕业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报表等)。
(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2)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二十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3)所有参赛学生均须在申请表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通报,今后将不得申报此类财政扶持项目,同时将相应减少所在学校今后的申报名额。
5.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至三明学院团委。其中,纸质版一式1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
6.4月13日前,各高校汇总参加全省复赛项目,按照上述有关要求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每校申报项目不少于10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
(四)评审有关事项
1.复赛前,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省评委会。
2.对于复赛参赛项目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经营状况:项目的营业收入、税收上缴、现金流量、持续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情况;主营业务利润、总资产收益、净资产收益、销售收入增长等情况。
(2)发展前景: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3)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4)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3.决赛期间的评审环节、评审规则将于复赛后公布。
三、2018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公益创业赛
(一)赛事流程
3月至4月,由各高校组织本校预赛或评审,并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开放后进行校级、省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
5月,举行全省复赛,由省评委会对各高校报送项目进行评审,参考《章程》规定,评出若干参赛项目进入全省决赛。
(二)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在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三)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4)、项目计划书等。
(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2)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财务报表等)。
(3)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二十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4.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三明学院团委。其中,纸质版一式1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
5.4月13日前,各高校汇总参加全省复赛项目,依照上述有关要求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的申报。每校申报项目不少于3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
(四)评审有关事项
1.复赛前,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省评委会。
2.对于参赛项目的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公益性
第一档:对社会问题关注深入,立项所针对问题具体且受到关注较多、亟待解决。
第二档:对社会问题有较多关注,立项所针对问题受到关注较多、有解决的必要。
第三档:对社会问题了解不多,立项所针对的问题不很清晰或已经得到较好解决。
第四档:对社会问题了解和关注不足,立项所针对的问题不清晰或不属于公益范畴。
(2)创业性
第一档:能够通过具有创新性、普适性、可推广性的商业模式,在消耗资源的同时不断引入大量新资源使项目可自身维持、可持续发展,由此很好地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第二档:能够通过创新性的商业模式,在消耗资源的同时不断引入大量新资源使项目可自身维持、可持续发展,由此较好地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第三档:能够应用相对少量的启动资源,来撬动社会各界相对大量的资源,并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不断引入新资源来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第四档:主要依靠本身的资金推进项目,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3)实践性
第一档:很好地结合了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了切实可行的项目进度及目标,有丰富的实践成果。
第二档:能够结合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了可行的项目进度及目标,有一定的实践成果。
第三档:未能充分考虑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的进度及目标较难完成,实践成果较少。
3.决赛期间的评审环节、评审规则,将于复赛后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每校申报的三项主体赛事项目中,乡村振兴战略领域项目不少于2件,新业态发展项目不少于1件,“互联网+”项目不少于1件,大赛鼓励具有可实施性、能落地的项目申报。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省级初评开始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增加。各校须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2.所有网络申报及纸质申报商业计划书(含正文和附件)均须隐去学校的文字和图片信息。以三明学院参赛团队为例,在网络申报及纸质申报商业计划书(含正文和附件)中均不可出现三明学院、指导老师(若技术是某老师所有,也不可以出现他的名字)信息,包括文字及图片(某些奖状、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证书扫描件上会有学校信息),但是可以出现地域名称如上海、出版物名称如《三明学院学报》。组委会将开展作品资格审查,如推荐作品不符合参赛要求,将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
3.请各参赛高校于4月13日前(纸质版以寄出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版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汇总好申报材料并填写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三明学院团委)。电子版材料以院校名称命名形成一个压缩包,内含每份作品文件夹和汇总表。每份作品文件夹以项目名称命名,内含“运营报告(或项目计划书)+项目名称”(PDF格式,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表、使用“天眼查”网站自查截图、团队成员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电子扫描件、运营证明、网店实名认证材料等附于运营报告后)、“申报表+项目名称”(PDF格式)两份文件,汇总表(Excel格式)以“汇总表+学校名称”命名。文件需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4.因2018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宣传需要,请各参赛高校提交部分宣传素材(须包含学校校徽的矢量图,学校选拔赛的照片5-10张,每支参赛队伍的合影1张,以上图片应为高清图),于4月20日前单独发送至三明学院团委邮箱(文件命名为:XX学校宣传素材)。
5.请各参赛高校团委安排一名具体负责同志加入QQ群709664476,以便发布通知并讨论竞赛事宜。
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李剑晗、王 蓉
联系方式:0591-87531410
三明学院团委
联 系 人:郑时鑑
联系方式:0598-8397616
邮寄地址: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25号三明学院行政楼203办公室
电子邮箱:smxytw001@163.com
附件:1.第十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4.2018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公益创业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2018年“创青春”福建省
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代章)
2018年4月8日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