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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1 10:24:43 被阅览数:10814
内容摘要: 中共莆田市委文明办文件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莆委文明联〔2017〕11号 关于在全市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活动的通知 各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全面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迎接祖国68周年华...

 关于在全市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活动的通知

 莆委文明联〔201711

各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全面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迎接祖国68周年华诞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开展“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文明行车。全市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照规定的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听从交通信号灯指挥,不车窗抛物,斑马线上主动礼让行人,做文明有礼驾驶人。

2.文明停车。坚持车辆按位停放、统一朝向,杜绝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停放。全市干部职工尽量将车辆停放在家里车库或单位停车位,缓解道路停车压力,做文明有礼莆田人。

3.免费停车。为了缓解停车压力,918日到101日,城区内各机关单位停车场一律向社会免费开放,城区内所有路段、商场、超市等停车收费点一律暂停收费。

4.保障措施。市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违法行车、违章停车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市新闻媒体要加大活动开展的宣传和违法车辆的曝光力度,全面提升市民的交通意识。机关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意识教育,凡出现干部职工违法行车、违章停车被交通管理部门核实并处罚的,将一并影响其个人的创城绩效奖金和文明单位奖金,并记入文明单位测评负面清单,影响文明单位成绩评定。

 

    莆田市委文明办                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9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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