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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院精神文明月评检查(宿舍部分)评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2 11:04:22 被阅览数:10619
内容摘要: 党工部﹝2016﹞23号关于调整学院精神文明月评检查(宿舍部分)评分办法的通知各系(院):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做好寝室卫生的检查工作,建设整洁的宿舍环境,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学生宿舍内务检查强化日常检查为主,...
 

党工部201623

关于调整学院精神文明月评检查(宿舍部分)评分办法的通知

各系(院):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做好寝室卫生的检查工作,建设整洁的宿舍环境,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学生宿舍内务检查强化日常检查为主,精神文明月评检查为辅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建立各单位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长效机制。

二、评分办法调整如下:

当月精神文明月评检查宿舍部分总得分=学生社区日常检查得分(按上一个月得分)×70%+精神文明月评检查得分×30%(如:3月份学生社区日常检查得分作为4月份月评检查得分进行统计,6月份学生社区日常检查得分作为9月评检查得分进行统计,依次类推。)

三、本评分办法自9月份起实施。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部          2016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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