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全院党员、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2012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贯彻落实的重要之年,也是学院争创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性一年。为了进一步提升全院党员、教职员工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不断增强党员、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推动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办好师生满意的高职院校中创先争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现就2012年上半年院党员、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通知如下:
一、学习重点内容
1、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讲话精神;《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
2、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第二十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主要精神;习近平、刘延东在第二十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全国“两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市“两会”主要精神。
4、胡锦涛、温家宝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国家教育部 [2006]16号文件即《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刘延东、袁贵仁在201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5、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吴邦国委员长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讲话;贺国强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法规和会议精神;“六五”普法系列材料。
二、学习形式及时间安排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要求,各支部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集中学习时间全年不得少于12天,做到时间可串不可占。一般安排在周二下午。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将适当地邀请有关领导或专家作一些专题或辅导报告,帮助党员、教职工更好地领会有关精神。
三、学习要求
一要完善学习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健全学习活动的考勤制度、交流制度和考核通报制度。认真做好学习记录,按要求撰写心得体会。
二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成果运用到日常的教育教学当中。要针对教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活动。
三要加强学习指导。各级党组织对党员、教职工的理论学习情况要定期自查,做好总结。院党委工作部要对学习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