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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大学生文化创新创意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6 15:24:49 被阅览数:5771
内容摘要: 为更好地激发大学生文化创新创意活力,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定于2017年6月至11月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大学生文化创新创意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大学生文化创新创意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为更好地激发大学生文化创新创意活力,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定于20176月至11月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大学生文化创新创意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探索最佳艺术,助推文创创业

二、大赛目的

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推动以创新创意为特征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大众旅游产品体系建设和赛事成果转化,让“文创闽军”成为带动福建新兴产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智力支撑。

三、组织机构

(一)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联合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等部门主办。福建索佳艺陶瓷有限公司承办,福州校企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教育电视台等单位协办。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副厅长薛卫民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三)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文创行业企业、社会投资机构、高校和相关艺术机构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个参赛团队限报1个项目参赛。

获得首届福建省大学生文化创新创意设计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参赛。

五、参赛项目

大赛设3类,每个项目限参赛其中1类。

(一)文博生活类:文博类项目以我省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馆藏资源为设计指向,挖掘文化文物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开发具有福建历史印记的原创文创产品,延伸文博衍生产品产业链条;生活类项目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陶艺、服装和服饰等设计等美观大方。

(二)非遗工艺类:围绕福建省内的省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八闽传统的“漆、雕、染、绣、刻、瓷、竹、根、织”主题,项目包括雕塑、绘画、雕刻等多种形式,具有福建地域特色的非遗创意时尚设计产品。

(三)文化旅游类:以省内4A级以上景区旅游资源为设计指向,多角度、多领域地丰富福建特色旅游商品种类、旅游休闲和广告会展、广告形象,打造一批用创意设计承载福建故事的旅游商品品牌;以动漫IP或漫画设计创作的各种人物、动物或其它事物外型的项目。

六、赛程安排

(一)各高校组织动员学生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9月20日。参赛项目个人或团队(最多不超过4人)登录“福建省大学生文化创新创意大赛网”(网址为http://www.cezone.cn,以下简称“大赛网”),按照报名程序要求,填写相关栏目信息,并提交4张项目照片。

(二)全省遴选3大类共600个比赛项目入围决赛。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将600个项目名额分配到各高校。

(三)各高校在组织校赛的基础上,根据参加省赛名额择优推荐参加省赛项目,并指定专人在“大赛网”上确认。

(四)大赛专家委员会将于10月上旬组织对学校推荐的600个项目进行网络评审,评出90个(每类30个)优秀项目进入全省现场决赛。

(五)大赛专家委员会将于10月中旬组织全省现场决赛,参赛学生可携带项目(作品)到决赛现场,现场决赛包括参赛团队现场陈述项目(3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2分钟)等两个环节,由评审专家进行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本项目得分。

(六)决赛项目评审规则见附件。

七、奖项设置

(一)大赛设9个金奖(每类3个)、27个银奖(每类9个)、54个铜奖(每类18个),获奖项目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二)大赛设优秀指导老师奖9个,颁发获奖证书。

(三)大赛设优秀组织奖8个,颁发奖牌。

八、有关事项

(一)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为在校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组织好学校初赛工作,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赛。省赛获奖项目将推荐参加第十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展览,可免费入驻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和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二)参赛项目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鼓励创新和全新的表现手法和形式,突出原创,体现福建特色,体现积极人生追求、高尚思想境界和健康生活情趣,紧密结合现实生活,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三)参赛项目要充分发挥文化创意设计特点,项目设计新颖独特兼具实用性,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同时具有市场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应为未公开发表、发布的原创设计,引用他人项目应获得作者的书面同意。

(四)各高校负责审核参赛项目的真实性,做到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参赛项目一经发现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即取消参赛资格,学校取消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并自负法律责任。

(五)大赛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为557680595,请参赛高校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联系人:

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陈小杰

电话:0591-87844868(含传真)

福建索佳艺陶瓷有限公司:马燕玲

电话18005008586

福州校企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史炳强

电话:18596760848

 

附件:决赛项目评审规则

 

 

 

福建省教育厅

2017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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