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中职生报考本科院校职业技能测试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8号)要求,现将2016年高职招考中职生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报名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文化课成绩在专科“保底线”以上,欲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的所有中职考生。
其中,(1)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由于已参加专业省级统考,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但专业省级统考达到专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高职(专科)录取,录取时直接使用文考成绩。(2)具有高职(专科)免试资格的中职生若参加免试录取无需参加专科技能测试;若放弃免试资格参加专科常规批次或征求志愿批次录取,必须参加专科技能测试。(3)由于本科技能测试与专科技能测试的测试要求不同、评判标准不同,两项测试成绩不能互相代替使用,因此,已参加本科技能测试但未被本科录取的考生需参加专科技能测试。
二、测试内容
具体详见《2016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闽教考〔2016〕2号)。该考试大纲已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下载查阅。其中,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率为实际参加测试考生数的90%。
三、组织管理
高职(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按类别由招生院校委托相关高职(专科)院校牵头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1.制造类和交通运输类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牵头负责;
2.计算机类和电子信息类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负责;
3.教育类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牵头负责;
4.农林牧渔类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负责;
5.医药卫生类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负责;
6.财经类由黎明职业大学牵头负责;
7.旅游类和土建类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负责。
四、时间安排
1.专科技能测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23日-24日期间举行,各类别具体报到和测试时间附后,具体事项及要求请考生登录相关高职(专科)院校官方网站查阅。
2.所有符合测试条件的中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016年高职招考准考证(准考证遗失的,可于测试前到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补办),到指定地点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并遵照测试点要求参加测试,逾期不再受理。
3.测试结果由各测试点公布,请考生登录相关高职(专科)院校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