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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张佳慧同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7 19:38:09 被阅览数:6023
内容摘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闽教学〔2019〕21号)、《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资助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湄职院学〔2019〕19号)、《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闽教学〔2019〕21号)、《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资助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湄职院学〔2019〕19号)、《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湄职院学〔2021〕22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辅导员审核、班级民主评议、系院认定工作组复核、学院相关部门审议我系学前教育专业194班同学张佳慧,家庭经济存在困难情况属实(国家助学金评定等级为"其他困难")。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临时困难补助,我系现对其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予以公示,如有异议欢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日22日。

监督举报电话:  0594-7651125
           电子邮箱:2043432800qq.com

联系人: 吴东东、叶丹榕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学前系实训楼中211学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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