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莆田市建筑业协会“筑梦”奖助学金的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力度、推动技术技能型人才教学模式向更深层次迈进,弘扬工匠精神,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技术技能、全面发展,本协会拟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倡导“筑梦”奖助学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奖励专业及金额
1. 在建筑工程系设立奖助学金。
2. “筑梦”奖助学金每学年一次,分别在每学年上学期发放。
3. 类型与奖励标准:
1)“筑梦”助学金,特困学生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
2)“筑梦”工匠奖,省级技能一等奖奖学金每人5000元/次;省级技能二等奖奖学金每人3000元/次;省级技能三等奖奖学金每人1000元/次。(若为团体比赛,每人奖金为原来的60%)
3)单项奖:?学习优秀奖,班级综测成绩班级第一,每人1000元/学年,奖项10人,共10000元;?身心健康奖, 每人500元/学年,奖项10人,共5000元。
二、评选标准
1. 评选方法:
1) “筑梦”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具体评选标准参照学院助学金评审标准;
2)“筑梦”工匠奖主要用于奖励参加省级、国家级技能竞赛的学生;
3)各单项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学习优秀奖主要用于奖励上学年综测成绩排名班级第一;?身心健康奖参考上年度运动会所得分数与运动世界校园跑步成绩(男女生按4:1比例分配)。
2.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系审核,报评审委员会;
3. 获奖学生必须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优秀学生;担任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评选方法
1. 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 9月30日前,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筑梦奖、助学金申请书》;
2) 在10月15日前,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湄职院初定出获奖人选;在10月31日前提供初定评选人选名单及证明材料给协会;
3) 协会审查学生填写的《 “筑梦”奖助学金申请表》、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后,最终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并将最终结果通报湄职院。
4) 双方协商并组织捐助仪式事宜。应在十一月底前完成,以促进学生校外教学实习单位的选择。
四、奖学金实施
1. 湄职院负责奖学金的日常工作和宣传工作(宣传方式包括学院网站、学院广场电子屏幕、微信、《湄洲日报》、电视台等),并向协会提供获此项奖学金的学生实习及毕业后的去向。
2. 湄职院负责专门举行奖助金颁奖仪式,双方的主要负责人应出席仪式。本协会应制作奖状颁发给受助学生;爱心企业家的荣誉证书由湄职院颁发。
3. 本协会爱心企业家将该年度奖助金以现金的形式给学生。
莆田市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