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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培计划(2013)”——示范性培训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2 08:23:24 被阅览数:17186
内容摘要: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今年“国培计划”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省今年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3)”-示范性培训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我省将选派502名学员参加“国培计划(2013)”-示范性集中培训,选派6315名学员参加“国培计划(2013)”-示范性远程培训。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今年“国培计划”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省今年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3)”-示范性培训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我省将选派502名学员参加“国培计划(2013)”-示范性集中培训,选派6315名学员参加“国培计划(2013)”-示范性远程培训。具体参训人员名单及有关培训事项在“福建基础教育网”(首页/教师培训/培训通知/国培项目)上公布。省项目办将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及时给学员发送参训信息,并快递书面通知。

  2.参训学员一经确定,须按要求参加培训,不能擅自缺席或减少参训时间。个别学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应由学校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具体原因,经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后报省项目办。需调整参训学员的,还须同时报送新参训人员的《选派参训学员信息表》,无故缺席培训的学员将取消今后参加国培的资格。培训结束后,省项目办将向各设区市教育局通报学员参训情况。

  3.各地要支持学员参加培训,落实“国培计划”的配套经费,保障学员参加培训所需的有关经费开支,确保各培训项目顺利实施。

  4.各地要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国培计划”纳入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师参加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同时,要充分发挥学员参训后作为“种子”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人:沈小友;电话:0591-87091493;

  省项目办联系人:陈茂建;电话:0591-87643408;传真:0591-87643408;电子邮箱:gpfjxmb@163.com;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邮编:350001。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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