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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国新老师被授予“福建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0-09-09 00:00:00 被阅览数:21435
内容摘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表彰福建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福建省优秀教师、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闽人发〔2010〕138号)文件通知,我院化学工程系赖国新老师被授予“福建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享受地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表彰福建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福建省优秀教师、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闽人发〔2010〕138号)文件通知,我院化学工程系赖国新老师被授予“福建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享受地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福建跨越发展和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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