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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5 11:26:07 被阅览数:17502
内容摘要: 闽教职成〔2014〕16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今年6月23日至24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这是国务院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接见会议代表并...

闽教职成〔2014〕1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今年623日至24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这是国务院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接见会议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刘延东副总理、马凯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前,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73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教职成[2014]6号),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指示和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了顶层设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及时传达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广大干部、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和刘延东、马凯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决定》、《规划》等文件,全面领会这次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职业教育功能的新定位、形势的新判断和工作的新部署上来,切实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推动职业教育发展。

  二、贯彻落实指示和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年度重点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紧紧抓住当前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今年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布局。各设区市教育局要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办学资源,优化布局结构,努力扩大优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对于不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取消招生资格。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重点提升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

  二要激发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各地要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高等职业教育;探索通过集团化办学等形式,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支持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高等职业院校,独立组织或参与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充分发挥校企联合办学主体作用,形成教育和产业界共同发展职业教育的格局。根据闽台产业发展需求,引导高等职业院校办好一批服务产业发展的急需紧缺专业,办好一批体现学校办学定位的优势特色专业,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原则上不增加专业总数,重点做好专业结构调整工作。

  三要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89号),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定位,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和招生考试衔接为重点,推进中高职贯通培养;强化示范性高职院校骨干带头作用;引导新建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等方面对接,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强化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着力提升学生的职业精神、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深化专业、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提升整体办学核心竞争力。

  四要全力做好中职招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1413号)的部署,坚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招生大体相当原则,合理设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严格执行我厅下达的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禁普通高中超核定计划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要抓住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利时机,宣传职业教育有利于广大青年成长成才成功的各项国家政策措施,做好因势利导、组织动员工作,努力扩大招生总量,确保全面完成今年中职招生任务。

  五要深入开展职业教育调研。为尽快出台我省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的有关文件,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对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调研提纲见附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也要结合实际,开展调研,查找不足,研究对策,提出有力度、有深度、有特色的针对性建议,为出台我省配套政策措施提供重要依据。

  三、广泛宣传指示和会议精神,营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教育战线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方案,及时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要结合近期教育部开展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活动,积极行动起来,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在地方主流媒体开辟专栏,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职业学校校长要积极撰写专题文章,并动员行业企业、教研机构等方面撰写学习贯彻文章。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职业教育方针政策、职业学校经验做法、技术技能人才成果贡献等,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请各地、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及时将学习贯彻情况报我厅职成处(联系电话、传真:0591-87856493;电子邮箱:jytzcc@fjedu.gov.cn)。

  附件:中等职业教育调研提纲、高等职业教育调研提纲

福建省教育厅

  2014729

  附件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热难点问题调研提纲

  一、中等职业教育部分

  1.中等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如何体现?还有哪些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

  2.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中等职业学校需要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给予哪些支持?如何通过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拉动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

  3.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的重点在哪里,如何调整?

  4.如何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如何处理加强政府管理与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之间的关系,中职学校有哪些自主权、政府要做什么?

  5.“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做到?

  6.如何加强中职教研工作?

  7.如何建立中职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8.如何充分发挥中职行指委、职教集团作用,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9.县级职教中心统筹县域内职业培训的难点在哪里,如何解决?

  10.实训基地建设的重点、难度在哪里?对于推动实训基地有哪些意见、建议?

  二、高等职业教育部分

  1.如何多方协同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突破哪些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

  2.如何落实企业重要办学主体地位,企业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有哪些?需要哪些政策支持?

  3.高职院校对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认识、态度如何?管理工作如何跟进?

  4.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如何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我省高职院校在这方面的意愿如何?如何监管?

  5.如何建立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远程开放教育等互通培养机制,有哪些互通途径?

  6.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由谁转?转什么?如何转?

  7.我省哪些高校适合开展专业化职教师资培养工作,建立专门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或二级学院)?

  8.人社部门与教育部门如何协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在高职院校建立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可行性?

  9.地方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区域性、行业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可行性如何?

  10.对建立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有哪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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