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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8 14:32:38 被阅览数:16846
内容摘要: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根据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5]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助...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根据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5]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积极落实

  请各系充分重视本次征文活动意义,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和实施,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受助学生参与此次活动,并做好优秀作品的评选和报送工作,努力展现我校受助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为我院争光添彩。

  二、活动口号、主题和时间

  活动口号:“中国梦 ·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4月5日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1.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自拟题目,正文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2.征文主要面向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过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自己或他人的青春奋斗故事。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获得国家各级各类资助的同学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4.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学校-姓名—专业-作品题目。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四、报名及作品提交流程

  1.截止2016年4月5日,请参加活动的同学、老师关注活动微信公众号——青云志(zqbqyz),服务号:青云志(zqb-qyz),并登录中青在线(www.cyol.com)“助学·筑梦·铸人”活动专题,下载报名表。

  2.征文作品严格按照(附件1)《征文作品格式要求》提交,所有参赛者应填写活动《主题征文活动报名表》(附件3),与作品一并提交。征文创作中如有指导老师,可在征文中注明。

  3.在校生将征文参赛作品及《报名表》上交所在各系(院),以系(院)为单位将初审后优秀作品按照征文作品3篇,向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报送推荐。征文及《报名表》以电子版(以参赛学生“学校+姓名”命名)报送,同时汇总本系(院)所有参赛学生作品集中打包后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的邮箱(zh0624@126.com)。

  五、评选和报送

  学校将各系(院)上报的作品进行初步筛选,选择优秀作品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推荐和报送,参加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的“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评选活动。

  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4月5日

  联系人:朱华

  联系电话:0594-7673360

  六、活动评审与奖励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审核,同时给予一定的奖励,设置奖项如下:

  征文作品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并对所有获奖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如若学院上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评的征文作品获得的奖项,则会另外享受国家颁发的奖励及荣誉证书(征文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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